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在公积金怎么提取?下面是市公积金提取流程,一起来看看~
申请人至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银行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以下渠道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步: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个人服务”,进入个人服务页面,选择市→按部热度→公积金中心;
第二步:在公积金业务列表中,找到“住房公积金提取”,选择自己要办理的选项
第三步: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或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通过浙里办APP再次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职工到中心及分中心各业务网点、银行网点办理租赁提取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①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市范围内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①公租房租赁合同;②租金缴纳凭证。(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委托其他人提取,需要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更新于:202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