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存放)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4年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青田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预执(2021)89号文件要求,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委托,现就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4年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银行前来参加投标。
三、项目名称: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2024年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四、招标内容: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和增值收益存款,具体金额以合同签订后实际转存到位情况为准,存款期限1年。
2.在青田县县域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经验未满一年未取得人民银行评级但经县政府批准的不受此限制。
4.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其指定在青田县的一家支行作为唯一投标人。
2.报名方式:政采云系统线上报名,网址。报名银行登录政采云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招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2.地点(网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2.地点(网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1201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一,政采云平台。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投诉。
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提交政府采购云平台()银行入驻申请并成为公款存放正式供应商,否则无法参与线上公款竞争性存放业务。如未进行银行入驻,请登录以下网址(银行入驻注册页面)完成入驻。
2.网上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流程,查看文档。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更新于:2024-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