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取办事指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取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职工填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提供相关材料(见提取指南)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 ? 中心审核同意后 ? 职工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结即可;职工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到“建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二、相关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购买商品(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2)购...
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取办事指南 一、办事程序: 职工填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提供相关材料(见提取指南)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 ? 中心审核同意后 ? 职工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结即可;职工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到“建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二、相关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购买商品(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买卖
、?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房屋转让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或契证)。 (3)购买公房:?出售
、?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回迁(扩面)协议、?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区以上部门批准的建房呈报表等)、?购买材料发票(或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
、?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危房修缮审批表)、?购买材料发票(或收据)。 2、身份证件: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有效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建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 三、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线、截止签定购房合同当月、建房(大修)批准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四、办事期限:即时办理,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五、办理地点:钱江新城“市民之家”(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二楼9,16号窗口) 中心网址:政策咨询电线 公积金余额查询电线 [贷款购房提取] 一、办事程序: 职工填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缴存单位审核同意盖公章 (托管职工持托管户手册不需盖章)? 提供相关材料(见提取指南)到中心 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 ? 中心审核同意后 ? 职工选 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结即可;职工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 到“建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 二、相关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贷款首付提取:?购房合同、?地税监制首付款收据。 其中,职工购买市(含滨江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需提取住房公 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可凭购房合同办理,由中心开具转帐支票给售房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贷款还清提取:?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 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其中,还款凭证(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 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 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 录中列清。 2、身份证件: (1)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单位经办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 身份证原件。 (3)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 ?本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4)委托其他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首付金额、还款本息额、还清金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与职工本人的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同上)。 三、提取额度: 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定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还贷期间提取: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 四、办事期限:即时办理,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处理结果。 五、办理地点:钱江新城“市民之家”(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二楼9,16号窗口) 中心网址:政策咨询电线 公积金余额查询电线 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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