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律严格规定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公积金贷款也成为众多购房者的一个新房梦,那么在房价高企的*,丽水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符合什么要求?丽水公积金提取流程又是怎样的呢?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第四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三类:丧失缴存条件提取、自住住房消费提取和特殊情况提取。
第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管理核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全部余额(即丧失缴存条件提取):
符合上述(一)至(七)款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尚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先用于归还贷款。
第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到管理核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部分余额(即自住住房消费提取):
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提取手续须一起办理。
职工重新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与上次购建住房提取时间间隔五年以上。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每隔五年以上,职工夫妻双方可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均可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包括增加按揭贷款和其他各类非住房消费贷款)。
1、在丽水行政区域外的非房屋产权人工作地和非房屋产权人户籍所在地购房的,但职工在子女工作地、父母工作地(或居住地)购建住房除外。
2、以赠与、继承、交换等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但交换住房(包括住房拆迁安置的产权调换)的差价部分除外。
4、职工重新购买住房间隔五年以内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新购住房的贷款本息。
5、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非夫妻工作地或非夫妻户籍所在地购建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到管理核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的部分余额(即特殊情况提取):
(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身患重大疾病或遇到意外伤害事件,当年就医自费部分超出职工家庭年收入总和的;
符合上述一至三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在办理提取时,其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发生逾期的,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先用于偿还贷款。
2、单位核实盖章;单位因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管理核心办理托管手续的,职工持身份证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直接向管理核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第十三条 提前一次性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管理核心的账户内冲还贷款。
申请人因其他原因申请提取的,应提供其开户银行及账号,由管理核心将其所提取的金额直接转入其账户,不办理提现。
更新于: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