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的缴存职工偿还在丽水市区域内或本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工作所在地申请的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或异地购房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贷款期间每间隔一年(指起贷时间和上次提取时间同时间隔一年以上)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需一同办理提取手续。
每户家庭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借款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未结清的,需留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法规的保留金额,保留金额在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结清前不得提取。
未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的缴存职工一次性提前归还在丽水市区域内或本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工作所在地申请的购房按揭贷款或异地购房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提前一次性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的,在提前一次性还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
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提前一次性还款凭证开具当月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千元以上余额,且不超过提前一次性还款凭证金额与贷款期间(无须间隔一年)当期实际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之和。借款人及配偶有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未结清的,需留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法规的保留金额,保留金额在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结清前不得提取。
更新于: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