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联系
  • 咨询电话(微信同号)
  • 19163493646
+
  •   新闻资讯
  • 在职公积金提取 离职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
  • 及时响应 , 快速解决 传统价格 , 三分之一 专业管理 , 专业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丽水市公积金能否全部提取?附提取材料一览



内容:


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对于购房、租房等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那么,在丽水市,职工是否可以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呢?本文将为您解答这一疑问,并附上提取所需的材料。


一、能否全部提取?


根据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并非可以全部提取。提取金额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1. 购房提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的金额。


2. 还贷提取:职工可以申请按月提取还贷,但提取金额不超过上月实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 租房提取:职工可以提取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但提取金额有限制。


二、提取材料


以下为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主要材料:


1. 购房提取:

   -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 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复印件);

   -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原件、复印件);

   - 契证(原件、复印件);

   - 房产证或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2. 还贷提取:

   - 经单位核实盖章的《丽水市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 申请人结婚证及复印件1份;

   -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1份;

   - 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及复印件1份,贷款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还款记录清单(有组合贷款者提供)。


3. 租房提取:

   -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 住房公积金龙卡(原件、复印件);

   -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 租房发票(原件、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材料和流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请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总之,丽水市的公积金并非可以全部提取,职工在购房、租房等情况下可以根据规定提取相应金额。希望本文能为您解答相关疑问,并提供提取所需的材料参考。


更新于:2024-12-10

19163493646 扫描微信
复制成功
微信号: 19163493646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19163493646
微信号: 19163493646 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