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离职后如何提取公积金是许多离职人员关心的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丽水公积金离职提取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您顺利完成提取手续。
一、提取条件
1. 离休、退休的;
2.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2年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
5. 异地调动,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6. 出国、出境定居的;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流程
1.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
2. 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
3. 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通知书》,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4. 当日持《提取申请书》及《提取通知书》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5. 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三、注意事项
1. 提取前,请确认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
2. 提取金额最高为账户内留存10元的全部;
3.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在离职后及时办理提取手续,以免影响后续使用;
4. 线上办理提取业务时,请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5. 提取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咨询。
结语:离职提取公积金是离职人员的一项权益,了解提取流程和注意事项,有助于顺利办理提取手续。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指导,祝您提取公积金顺利!
更新于:202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