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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公积金余额前置提取 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11月13日,浙江衢州发布《关于优化政策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观点新媒体获悉,《通知》主要提及五个方面内容共14条措施,包括促进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应;提升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加大保障力度。

  1.优化预售许可管理。优化市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每期预售面积最低可按楼幢申请。

  2.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积极探索推行房地产企业白名单、星级评价等制度,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支持房地产企业使用银行保函置换商品房预售资金,最高可置换资金监管额度的30%。高风险项目实行政府共管账户监管。2023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实行每批次预售监管额度内资金可用于整个项目地上预售部分工程建设。

  3.分期许可分期竣备。对宗地面积较大、开发周期较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可一次规划,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对应的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开展规划用地核实、竣工备案及不动产登记工作。

  1.公积金余额前置提取。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买市区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计提总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资金转入房开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强化金融信贷支持。落实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长效机制;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指导金融机构依法有序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临时住房困难问题。持续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加快推进分配入住,使住房困难家庭尽快受益。智慧新城、智造新城、县(市、区)可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方式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满足困难群众居住需求,切实提高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

更新于: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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