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现在就跟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看情况而定。小编列出以下几种情况,请结合自身进行参考。
非本市户籍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提取。
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社保缴存地为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到公积金中心各网点窗口办理。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符合离休、退休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2、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市范围内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3、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离、退休提取,以“浙里办app”为例:
1、手机下载或登录浙里办app,首页底部选择“办事”,进入页面后按顺序选择“市→个人→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4、在线填表页面确认个人信息,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填写“公积金提取信息”,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上传材料,确认信息后即可办理离、退休提取。
购房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贷款购房首付后提取时,可选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办理提取,在不知道借款合同号的情况下,也可通过选择“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提取首付额度。偿还贷款线后提交的,于次日处理。
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个人服务”,进入个人服务页面,按顺序选择市→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
在公积金业务列表中,找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
选择“个人用户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或打开浙里办APP扫描二维码登录);
点击“同意授权”后,手机打开浙里办APP再次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
登录成功后根据实际情形选择办理情况(贷款首付后提取请选择“还贷期间提取”选项),点击“确定”;
“在线填表”页面确认和输入相关信息,上传材料,确认信息后即可进行相关操作。
更新于: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