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下面为大家整理出相关资料,有需要的人们可以参考。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①房屋转让合同(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契税完税凭证(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二、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对于铁路职工,在华东三省一市(即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铁路沿线所属地(市)以外或非铁路沿线所属地(市)购房的,但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职工购房地户口簿原件。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一、二、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一、提供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等)原件。
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三、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建、修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一、二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首付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购买二手房(存量房)贷款首付的:①房屋转让合同(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契税完税凭证(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其中,职工购买市区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应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根据售房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市公积金贷款免材料):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明细(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及直销银行贷款)、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邮储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平安银行(仅限查询分行辖管网点的贷款)、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其中,还款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还款账号、还款日期、还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3、贷款还清提取(市公积金贷款免材料):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凭证(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及直销银行贷款)、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二、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对于铁路职工,在华东三省一市(即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铁路沿线所属地(市)以外或非铁路沿线所属地(市)购房的,但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职工购房地户口簿原件。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一、二、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1、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3、铁路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①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的无房证明;②单位出具的《职工无单身宿舍证明》。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原件。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免提供纸质材料;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市级劳动部门核发的一般由数据共享获得,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②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委托其他人提取,需要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市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护照、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且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到场办理提取手续。如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业务办理入口,查询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办事资讯!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流程是什么?现在就跟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可提取几次?怎么提取?详情请看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大提取类型。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详情请看全文。
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两大提取类型。公积金租赁提取一年几次?详情请看全文。
2024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日制发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3〕8号),公积金市区内提取限额标准是多少?详情请看全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大家都知道,信用记录不良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申请。除了信用记录,还有哪些因素会影响贷款审批结果呢?
职工家庭在住房限购范围内购房执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详情请看全文。
【导语】: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下面为大家整理出相关资料,有需要的人们可以参考。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①房屋转让合同(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契税完税凭证(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二、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对于铁路职工,在华东三省一市(即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铁路沿线所属地(市)以外或非铁路沿线所属地(市)购房的,但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职工购房地户口簿原件。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一、二、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一、提供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及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等)原件。
一、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三、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建、修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一、二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首付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购买二手房(存量房)贷款首付的:①房屋转让合同(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契税完税凭证(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其中,职工购买市区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时,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应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根据售房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2、还贷期间提取(市公积金贷款免材料):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明细(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及直销银行贷款)、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邮储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平安银行(仅限查询分行辖管网点的贷款)、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其中,还款明细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还款账号、还款日期、还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3、贷款还清提取(市公积金贷款免材料):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借款担保合同;③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凭证(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及直销银行贷款)、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二、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对于铁路职工,在华东三省一市(即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铁路沿线所属地(市)以外或非铁路沿线所属地(市)购房的,但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职工购房地户口簿原件。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一、二、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1、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3、铁路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①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的无房证明;②单位出具的《职工无单身宿舍证明》。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原件。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免提供纸质材料;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①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市级劳动部门核发的一般由数据共享获得,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②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市范围内的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提取,需要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委托其他人提取,需要提供: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范围内可通过社保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市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一、提供护照、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且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必须到场办理提取手续。如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更新于:2023-12-28